李某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缓刑
来源:孙毅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1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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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某(平度市人)在莱西开货车时撞死一外地骑自行车的人,被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先被莱西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后被取保候审。接受委托后,积极与被害人近亲属协商,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。开庭审理时辩护人提出李某系初犯、偶犯且一贯表现良好,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,自愿认罪悔罪。被害人近亲属表示不追究李某刑事责任。根据本案情节及具体情况请求法院判处缓刑。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。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,缓刑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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